“二次碾壓者”為何目中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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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2012/2/24 8:50:08 來源:貴陽新聞網(wǎng)-貴陽晚報

凱里一名3歲半的男童,在其所居住的小區(qū)內,被一輛越野車撞倒后遭遇二次碾壓,當場死亡。對此,越野車司機稱自己并非故意。
這很難不讓人想起剛過去不久的佛山小悅悅事件。這個年僅2歲的小女孩,當時也被同一輛面包車兩次碾壓,當事司機也稱自己不是故意的,以為是撞到了東西,而不是撞到人。
為什么會一再出現(xiàn)這樣相似的“事故解讀”——司機撞到了人,卻意識不到自己撞到了人。一條鮮活的生命蹂躪于車輪之下,駕駛員是沒看見淋漓的鮮血,還是沒聽見撕心裂肺的慘叫,抑或是感覺不到方向盤下有個肉團團的柔軟物?
如果“是”,如果以上假定是真的,那么可以想見,司機的眼中沒有生命,至少可以說,對生命很淡漠,從感官上、感情上來講都很淡漠。因為淡漠,所以忽視,因為淡漠,所以沒有感覺,連自己撞到了人,都可以做到“沒感覺”。
如今培養(yǎng)駕駛員,方法很簡單,考了駕照,練習熟了,就能上路。這樣“批量”出來的駕駛員,掌握的無非是一些“術”的東西,操作技能熟了,也就是個“熟練工種”。可是,駕駛就是這么件簡單活兒嗎?要知道,駕駛員握的是方向盤,面對的卻是活生生的人;就像老師,拿的是粉筆,演講的對象卻是學生。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駕駛員和教師一樣,是一項面對人的工作,因而首先要明確一點——對人負責,這是上路前之必要。
假若駕駛員眼中沒有人,心中沒有人,那么,他會懼怕街頭的花壇、行道樹甚至是一塊磚——因為這些障礙物有可能傷害到他的愛車呀——但他不會懼怕車前玻璃有一個人。因為,當車與人相撞的時候,最終倒下的,總是生命;而車輪,依然可以輕松碾過血泊。(梅花醉)
事件回放:
三歲幼童小區(qū)內被車撞 慘遭遇二次輾壓(圖)
http://www.dg-xinl.com/news/sh/201202/7882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