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被碾案:十八名路人靈魂何以自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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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下午5時30分許,廣東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內,年僅兩歲的女童小悅悅走在巷子里,被一輛面包車撞倒,遭前后輪兩次碾壓,幾分鐘后,又被一小型貨柜車碾過。女童倒在血泊中后的七分鐘內,其身邊經過的人有十八人之多,竟然都不聞不問。直到第十九位路人,一位撿垃圾的女士,把孩子抱到路邊,并找到她媽媽,才將孩子送醫院。現在小悅悅在廣州軍區陸軍總醫院重癥監護室,后腦蓋骨切除,腦干反射消失,已接近腦死亡。
與此事相對照,充滿諷刺的是,10月14日19時許,四川200多名志愿者在自貢市貢井區雷公灘的北環路上,攔下一大二小三輛載滿狗的貨車,不顧運輸司機合法手續齊全,攔著不放,忙著募集資金救小狗,起初表示一分錢都不會賠償可憐的買賣人,后來總算出資八萬余元賠給對方。
誰都不會毫無根據地推斷這些愛小生命心切的“志愿者”,面對倒地的小悅悅也會視如無睹。只是如今,在我們的國度,僅一天之隔,出現的卻是不同人群截然不同的行為和價值觀,讓人不能不問,這個社會到底怎么了?
當拖欠工人工資的廠主雇人將討要欠薪的工人痛打甚至挑斷手筋腳筋;當醫生伙同人體器官販賣者割下被騙青年的腎臟牟利;當智障人被以人為礦難殺死以騙取賠償金;當一個個暴徒殘殺幼兒園無辜的孩子;當佘祥林、趙作海等冤囚只能靠運氣決定生死——這個社會一部分人的人性崩塌、道德淪喪還需要論證,還能幸免嗎?
一個社會為了老人倒地該不該扶,激烈爭論,已經讓許多傳統上被我們認作“蠻夷”或“腐朽”的國家的人,笑掉大牙,也讓我們“經濟總量世界第二”的地位在世人眼里,失去了倫理的質量,但好壞個人還能提出理由,說是“因為害怕被人‘誣告’”,好像很無辜的樣子。
現在一個才兩歲的幼童,任憑她倒在血泊里,18個路人無一過問,難道她也會“誣告”?難道任何一個過路的行人,即便不是駕駛員,也會被“誣告”為碾斷她胯骨、腿骨的肇事者?
進一步來說,如果不是碰巧撿垃圾的女士路過,會只有18人不聞不問?這是完全隨機地湊合而成的特定小群體之高度一致的行為,還是個別或者偶然現象?還不足以構成反映社會道德狀態的樣本?
如果小悅悅真的腦死亡了,對于她或許不是一件最壞的事,這不僅因為以今天的身體狀態,她不可能再有一個有質量的生命;以她被撞時的突然,被碾過后的痛楚,無人理睬時的絕望,即使清醒過來,她也再不會對“人”和“人道”有任何感知。
“哀莫大于心死”。畢竟,看著孩子無助地死去的人,是比孩子更加悲慘的人:孩子死去的是肉體,看著孩子死去的人,死去的是靈魂。
那么是什么,讓這么多人的靈魂與孩子的肉體一同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