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二奶”廣告貼倒了女大學生的牌坊
昨日,中央戲劇學院校園內出現十幾張招聘“二奶”的廣告,讓學生們頗為氣憤。招聘人因一夜暴富想招二奶,要求對方必須為藝校學生,年齡要在18至22歲之間,最好為江南女孩,并表示會支付對方每天2000元生活費,以供日常花銷。(2010年2月28日《北京晨報》)
時值學校招生,校園內出現這樣的廣告不僅給學校師生帶來極壞的影響,還會“輻射”到新生及家長,如此明目張膽地到校園里找“二奶”委實讓人憤慨。誠然,若單方面地將招聘者的行為置于社會道德倫理的框架下去考量,此人確實應該為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負責,當遭受輿論千刀萬剮。可是一個巴掌拍不響,憤怒之余可以想見,針對女大學生的這種歧視和侮辱也不會無緣無故而至。
大學校園既是智慧聚集之所,也是美女齊聚之處。愛美之心人皆有之,許多有錢有勢的人都愿意到校園找尋自己的另一半或者是包養“二奶”。廣州暨南大學的“富二代征婚啟事”、江蘇無錫江南影視藝術學院門口“急聘二奶”的廣告不僅折射出招聘者能找到理想目標的自信,更能透露出女大學生能夠去應聘的極大可能性。嫁個有錢人可以不費吹灰之力過上安逸的生活,周末當“二奶”亦能夠賺得一筆豐厚的“外快”,何樂而不為呢?
有人認為,應該去理解大學生當“二奶”,學者依靠自己的智力生活,工人農民憑著雙手生存,大學生“二奶”則是依賴自己的身體過活,大家都是靠身體的某一部分來維持生計。不過,估計馬上有人就要批駁她們出賣肉體和靈魂了吧,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過著類似妓女一樣的生活,社會道德倫理是決不允許的。值得思考的是,傳統文化為女子樹立的“貞節牌坊”在金錢面前為何會這么脆弱?況且,轟然倒坍的又何止是這一塊?亭亭玉立、美麗大方的女大學生們該立的“愛情牌坊”有時也會被這極具誘惑力的廣告壓倒,該埋怨社會還是教育?再或者,這僅僅是個人的選擇?
可以歸咎于物欲橫流的社會,為了生存有時候難免會做出一些違背主觀意愿的事情;還可以責怪不成熟的教育,可能學校沒有教育我們如何談戀愛,如何對待感情,是誤入歧途了。可事實上,某些女大學生卻自稱很喜歡當“第三者”,高談闊論寧當“二奶”不嫁八零后,這意味著部分大學生還很樂意被人包養。面對這樣的局面,從尊重人權的立場上來看,這是一個人選擇的生活方式,不該過多干涉。倘若要框之于道德標準之下,則要通過法律法規和管理制度去扶正這種不良現象。
(王子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