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宏進被捕的炒作與真相
據10月17日的《成都商報》報道:方宏進因詐騙120萬被抓,待還清欠款后獲釋。近日,各大媒體網站赤膊上陣,紛紛轉載。嗚呼哀哉,一時間有關方宏進的“人肉搜索”、貼吧留言如浩浩江水、連綿不絕。方宏進何許人也?前央視名嘴、現東方衛視主持人。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先后主持過《觀察與思考》、《東方時空》等名牌新聞評論欄目。特別是自他主持以“用事實說話”為宗旨定位的《焦點訪談》之后,“焦青天”的美譽便不絕入耳。方宏進有幸成為時代的“寵兒”,其嚴肅、穩重的主持風格在億萬中國觀眾心目中生根發芽。
《紅樓夢》云:欲知目下興衰兆,須問旁觀冷眼人。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爭論評議本身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筆者認為:冷靜可以弱化情緒。“方宏進被捕事件”,炒作抑或真相,是對奔波存活于文化產業大眾化背景視域下的我們是否具備思辨智慧和理智心態的考察檢驗。
曾幾何時,阮玲玉之死留下“傳言殺人”的“警世通言”,讓我們觸摸領略到公眾對惡語中傷、造謠生事者的出離憤怒和道義譴責。當今時下,無病呻吟、炒作造勢卻是娛樂演藝圈子里不成文的游戲規則:××門事件、××嫖娼風波,諸如此類,花邊新聞,負面報道如雨后春筍、勢如破竹。更有甚者,媒體與名人不謀而合、“一個愿打,一個愿挨”、自我搞臭者屢見不鮮,好個滄海橫流、日月無光。試問:公眾人物、演藝名人如此自作多情、作秀招搖為哪般?對曰:喚起公眾塵封許久的記憶,捕捉公眾青睞關注的眼球,提醒公眾“勿忘我”,從而達到忽悠公眾、提高訪問量、增加人氣指數的不可告人目的。這種拿公眾當猴耍、“強奸”民意的伎倆或司空見慣,或花樣翻新,卻逃不脫“謊言重復千遍就會變成真話”的窠臼。
前不久,央視名記者柴靜不也卷進“丑聞”漩渦了嗎?這純屬子虛烏有。當作為央視名嘴的方宏進被捕的新聞出爐后,不免“一石激起千重浪”,引得眾說紛紜、品頭論足。可見,“娛樂拒絕寂寞冷清,名人意味炒作熱鬧”的潛規則是不折不扣的“喻世明言”。當然,可能有相當部分沉著理智的公眾并不買賬,一笑了之。在這里,“謠言止于智者”成為名副其實的“醒世恒言”。
自古道:“無風不起浪。”于是有人認為,方宏進被捕事件或許不是空穴來風。世界上有多少秘密,就有多少真相。換言之,如果這件新聞是活生生的真相,作為公眾的我們也大可不必震驚和惱怒。因為,這恰恰是目下娛樂文化圈內某些害群之馬利欲熏心、追腥逐臭、道德墮落、集體失語的真實寫照。方宏進是公眾人物,屬于名人范疇。但名人一旦忘卻了“落紅不是無情物,化作春泥更護花”的感恩情懷,拋棄了“知善知惡即良知”的為人準則,就不會與志行高潔、坐懷不亂劃等號。孔子云:十家之邑,必有忠信。
而誠信意識的漂流缺失卻是這個時代的頑疾弊病。契約是市民社會的基礎,普通的人民大眾尚有“欠債還錢,再借不難”的樸素草民意識,而大紅大紫的公眾人物們卻時常曝出“偷稅”、詐騙等丑聞,真可謂貽笑大方,讓營養滋補他們的公眾大跌眼鏡。美國作家愛默生說:“責任是一種至高無上的價值,在所有價值中,它居于最高的地位。”公眾名人們總是善于百般抵賴狡辯,把力重千鈞的社會責任意識如“東風吹驢耳”般置于腦后。莫以惡小而為之,莫以善小而不為。除了道德鄙夷、法律約束,公眾名人們破壞公序良俗往往要付出更大的慘重代價。遠華大案中牽涉到的那幾個女明星不就是這個下場嗎?還是老祖先講得對:“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活該!
“不管風吹浪打,勝似閑庭信步”,這就是久經“娛樂文化”沙場考驗的公眾應該獲得具有的思辨智慧和理智心態。“方宏進被捕事件”,炒作抑或真相?這不再重要。我們可把它當做茶余飯后的談資咀嚼品味。但“吾日三省吾身”、常懷律己之心的常識真諦卻要作為道德底線牢記在最容易發熱的頭腦中。
(董永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