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爆炸案拷問安全監管大漏洞
文/何勇
12月4日22時30分許,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凱里市發生一網吧爆炸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為網吧隔壁一出租屋內存放的危險化學品發生爆炸引發。目前已確認造成6人死亡,34人受傷。據悉網吧內已變成一片廢墟,爆炸地點位于當地鬧市區,周邊有多所中學。據了解,這家網吧已開業多年,證照齊全,共有140臺電腦。(新華網12月5日)
從2002年無照的北京藍極速網吧火災,到2006年合肥“5·5”兩網吧爆炸案,再到現在證照齊全的凱里網吧爆炸案,差不多隔4年就發生一起大的網吧安全事故,每一起網吧安全事件都刺痛了公眾的神經,均導致多名青年人在災難中傷亡。縱觀這幾起網吧安全事故,尤其是兩起網吧爆炸案,有著更多的共同之處,直接原因均是爆炸物引爆,而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則是安全監管存在大漏洞。
首先,易爆品安全監管存漏洞。我國對于易爆物、違禁危險化學品監管相當嚴格,沒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不允許購買和擁有,而這起爆炸案發生的原因恰恰是個人不應當擁有的易爆品導致。假如職能部門恪盡職守,監管到位,也不至于居民能夠非法存儲違禁危險化學品,也就不會發生這起爆炸案。
其次,出租屋安全監管存漏洞,外來人口管理形同虛設。可以肯定,違禁危險化學品不可能在出租屋只違法存放一天就發生了爆炸,應當存放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然而,為什么這么長時間,就沒有人發現出租屋內存放了違禁危險化學品,這既要拷問廣大房東,是不是只收房租不問事,也要拷問職能部門,有沒有對出租屋或外來人口集中地區進行安全巡查。如果房東和公安部門盡責一點,恐怕違禁危險化學品不至于到引起爆炸案才被發現。
最后,網吧安全監管存漏洞,證照齊全網吧淪為免檢產品。一方面我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明文規定,“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而爆炸網吧位于鬧市區,周邊有多所中學,且是因為隔壁出租屋非法存放易爆物引起,顯然可以推出網吧設立的場所違反了相關規定,該網吧是在不應當設立的地方而設立,當然至于是職能部門工作疏忽的原因,還是權力尋租的結果,只能等待進一步調查。假如網吧依法設立,沒有設在居民區,那么這起事故顯然可以避免。另一方面全國很多地方一樣,要求證照齊全的網吧安裝監控設備和消防設備齊備,由于這是一家證照齊全的網吧,這一切應當配備的設備均被免除。即使這起爆炸案難以避免,但是當爆炸發生,可以利用有限的消防設施進行一定的自救,至少可以降低損失。
事故已經發生,災難不可避免,職能部門和網吧經營者能夠做的就是舉一反三,切實在安全監管上動真格、下功夫。一是有關職能部門部門加強協作,嚴查易爆品、違禁危險化學品。二是公安部門切實加強對出租屋和流動人口監管。三是加強證照齊全網吧的安全監管力度,既要禁止接納未成年人,更要強制網吧裝備安全設備和監控攝像誰被,還要查看設立地點和條件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