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民族醫藥研究開發與經濟發展展望


苗藥(資料圖)
據有關資料,我國民族藥材品種已達8000多種,開發潛力巨大。在眾多少數民族藥材中,苗藥800余種,侗藥700余種。黔東南州境內各民族民間醫在臨床用藥上都有不少獨特的方劑,在一些疑難病癥的治療方面頗具特色,是一個有待研究開發的寶庫。
(一)充分開發利用民族醫藥特色診療技術,促進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
黔東南苗族、侗族等少數民族,歷史上為躲避戰亂,經歷過無數次的大遷徒和大逃亡,他們從北到南、到西,最終避居于大山深處。在遷徒與勞作過程中,經常受到各種自然災害和疾病的威脅,逐步發現和創造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醫藥理論知識和臨床經驗。如今苗醫苗藥、侗醫侗藥、瑤族醫藥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被人們所重視,在廣大農村保健醫療中發揮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由于受到執業醫師法規準入條件之限制,而無法施展他們的醫療才能。因此,我們應當正視現實,結合本州農村缺醫現象的實際,根據民族自治條例和《貴州省發展中醫藥條例》制定出相應的管理辦法或條例,很好地發掘特色醫療技術和藥物方劑,對民族醫藥師承人員或確有一技之長的人員,經培訓考試后,發給在農村一定范圍內的行醫證,充分發揮民族醫藥在農村衛生保健中的積極作用。解決廣大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一些問題,又可以不斷發掘民族醫藥新的藥方,充實和發展民族醫藥事業,解決后繼乏人乏術問題。
(二)加快民族醫藥研究開發,促進民族藥業發展對黔東南民族醫藥寶庫過去一段時間沒能引起高度重視,投入的研究開發經費比較少。因此,研究開發出的民族藥新藥不僅數量少,而且科技含量低,形不成拳頭產品,帶動不了全州民族藥業的發展。“十一五”期間,國家對包括民族醫藥在內的民族特需商品生產企業,將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重點支持那些既生產少數民族群眾的特需品,又生產普通消費者喜愛的民族藥品生產企業。根據黔東南苗族藥、侗族藥材資源的優勢,爭取在短期內開發出幾個高科技民族藥品和保健品,同時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知名度,促進黔東南的經濟發展。
民族醫藥研究開發的對策
(一)建議全州各級政府首先要解決好,看待民族醫藥的地位、作用、繼承和發展的認識問題,觀念的轉變,是對民族醫藥重視與否的關鍵。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再講民族醫藥事業的發展都成了空談,變成了“無形的癌癥”“話聊”(化療)一場。
(二)建議政府根據《貴州省發展中醫藥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建立專門的民族醫藥評估,監督機構,組織成立專家考核評審委員會,對以苗族、侗族為主的民族民間醫生的醫術進行培訓、考核、考試,發給一定范圍內的行醫執業證。
(三)建議政府擴大和加強民族醫藥機構,將州民族醫藥研究所擴編升格為研究院,下設幾個專門研究機構(基礎理論研究所,臨床應用研究開發附屬醫院、民族醫院包括骨髓炎專科醫院、腫瘤康復醫院、肝病醫院;民族藥物研究所(部)實驗室、種植開發室),明確各自任務、職責、目標、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早出成果。
(四)培養民族醫生和民族醫藥科研人才。在州衛校設立民族醫藥專業班,逐步向民族醫藥系發展,首先培養苗醫藥和侗醫藥專業醫生和藥學人員,向上級高教部門和人事部門申請,通過師帶徒或聯合招收研究生,培養苗醫藥和侗醫藥學科方向的碩士研究人才。
(五)鼓勵國家、集體和個人或聯合體等形式開辦苗醫侗醫醫院、民族醫專科專病醫院,要求全州各縣市的各級醫院中,開設民族醫專科或苗醫、侗醫、瑤醫等專科,通過考核,聘請醫德高尚,具有民族醫藥專科專病特色的民族醫生上崗就診,不斷提升中醫民族醫藥的應用率和擴大民族傳統醫藥的應用范圍。
(六)建議在凱里和施秉兩地的農貿市場中,開設屬于當地土、特產的民族藥材或屬于藥食兩用的中草藥材市場,豐富農貿市場物資交流。
(七)加大對民族醫藥研究開發資金投入,建議州縣財政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經費投資民族醫藥研究開發,列入財政預算,逐年增加投入。對看準了的,經過論證有開發前景或短期見效益的項目,也可以考慮一次性投資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