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劉榮廷) 錦屏一七旬老翁,無端懷疑其妻與他人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凌晨四時許,持菜刀砍向結發(fā)妻。近日,錦屏法院對被告人單某某故意殺人(未遂)一案進行了審理并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依法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法院審理表明,被告人單某某與被害人張××(系被告人之妻)自1954年結婚以來,夫妻常發(fā)生爭吵。2005年10月被告人生病后,因夫妻關系不好,其妻對生病的被告人服侍不周,被告人又無端懷疑其妻與他人有不正當?shù)哪信P系,被告人遂產(chǎn)生殺死其妻的念頭,便將一把菜刀藏于自己床頭侍機作案。
2005年12月19日凌晨四時許,被告人手持菜刀進入其妻的臥室。首先對被害人進行謾罵,然后上床騎在睡中的被害人身上,用菜刀朝被害人的頭部、頸部和上肢等部位亂砍,被害人奮力反抗,將被告人推下床,逃脫被告人的砍殺,跑出屋外向鄰居求救。鄰居見被害人受傷流血,即將其送當?shù)蒯t(yī)院搶救。被告人作案后,將菜刀棄于屋邊豬圈旁。案發(fā)后,經(jīng)法醫(yī)對被害人的傷情進行法醫(yī)學鑒定,被害人頭、面、頸部及雙上肢銳器傷,其傷情屬輕傷。
法院認為,被告人單某某因生病其妻對其服侍不周,即產(chǎn)生怨恨和殺人念頭,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持刀故意殺人(未遂),觸犯法律,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單成祥犯故意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作案工具菜刀一把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