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特約記者 劉榮廷)錦屏一男子,因找不到酒菜,遂產生毒死妻子的念頭。11月13日,錦屏縣人民法院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秀成犯故意殺人罪(未遂)進行了公開審理。
2004年7月7日中午12時許,被告人劉秀成與其妻在自家中請人吃飯,劉秀成喝半斤多酒后,即上山割草。其妻怕劉秀成醉酒后還要喝,于是在收撿碗筷時將吃剩余的菜和酒收藏后便上坡做活去了。當天下午4時許,劉秀成割草回家后欲喊其堂兄到家吃飯,因找不到酒菜遂產生毒死龍蘭葉的念頭,便進客房將其兒子購來打稻蟲的“敵敵畏”毒藥倒入高壓鍋內飯中,企圖將龍蘭葉毒死。晚上7時許,其妻干活回家,正準備裝飯吃時,龍的侄女聞出飯有毒藥的味道,其妻即停止食用,沒有造成傷亡后果。
法院認為,被告人劉秀成無視國家法律,因瑣事而產生殺人惡念,在主觀上存在剝奪他人性命的故意,客觀上已經著手實施犯罪,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
被告人劉秀成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庭審中,被告人劉秀成對自己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認罪態度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