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治理“早婚早育”不含糊 最高罰29.6萬元
近日筆者發現,在天柱縣學校、集鎮、村委會、交通路口等地方均能看到蓋有縣人民政府大印的《關于加強婚姻管理制止早婚早育的通告》,成為該縣治理“早婚早育”現象的有力信號。
據該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楊賢海局長介紹,該縣黨委、政府歷來都重視計生工作,并多次得到州級表彰,人口出生率得到有效控制。但因各種原因,“早婚早育”現象近年來比較嚴重,對該縣的計生工作提出了挑戰。因此,縣委、縣政府決定全面治理“早婚早育”現象。
其一是加強宣傳教育。縣、鄉計生協會牽頭開展生殖健康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的“三進”活動,并通過展板、宣傳欄、電視臺、網絡和宣傳單等多種形式進行計生政策和計生知識宣傳教育。其二是加強處罰力度。對造成早育的,從嚴征收社會撫養費。農業人口征收夫妻雙方社會撫養費31880元,非農業人口征收夫妻雙方社會撫養費148000元;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主以及從事其它經濟活動的人員,農業人口征收夫妻雙方社會撫養費73600元,非農業人口征收夫妻雙方社會撫養費296000元。其三是納入部門監管。凡涉早婚早育的家庭,縣發改、勞動、民政、農業、林業、水利、移民等相關部門在辦理與其有關的社會救濟(助)、低保、項目扶持等社會事務時,一律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予以必要的限制和制約;情節嚴重并形成早育事實的,取消其相關資格。(姚學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