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縣首次評選縣級拔尖人才
本港訊 (姚學茂)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實現人才強縣戰略,天柱縣近日出臺了《天柱縣拔尖人才選拔管理辦法(試行)》,今年評選總名額不超過100名,評選工作將于10月份完成。
根據規定,近五年來在天柱縣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和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等五類人員均可參加本次評選,5個類別的名額將分別占總名額的35%、10%、5%、40%和10%。評選采取單位(鄉鎮)推薦與專家推薦相結合的辦法,按人事隸屬關系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申報。
縣級拔尖人才每三年選拔一次,每屆管理期為三年。對列入縣級拔尖人才管理范圍的人員授予“專業技術拔尖人才”、“優秀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技術能手”、“農村實用拔尖人才”“民族民間文化傳承人”、“能工巧匠”等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縣級拔尖人才在管理期內,將享受每月200元政府津貼,創新創業項目優先資助等待遇。對連續列入2個管理期的拔尖人才,從第二次起由縣委縣政府另外一次性獎勵2000元;對連續列入4個管理期的拔尖人才,縣委縣政府除頒發給“資深拔尖人才”金質獎章和榮譽證書外,另外一次性獎勵1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