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不符標準 三穗一房產公司領罰單5000元
3月24日,三穗大隊依法對三穗縣西北環線工程項目部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的違法行為實施五千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限期改正。
近日,三穗大隊在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三穗縣西北環線工程項目部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為了嚴肅國家法律法紀,維護法律權威,糾正消防違法行為,大隊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單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確定違法事實,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該房產公司作出了5000元罰款的決定,并責令限期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