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致行人死亡賠償糾紛被多部門聯合成功調解
1月16日,榕江縣人民法院、縣司法局、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交警大隊、古州鎮政府聯合組成了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功調解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死亡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1月5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仙路18號工人趙某駕駛輪式裝載機由月寨中鐵五局機修所往平江中鐵五局隧道二隊方向行駛,于19時25分行至黎(平)爐(山)線89KM+200M處,將在公路上行走的行走的行人石某當場碾壓致死,造成石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死者家屬表示因石某死亡,家里沒有了收入來源,而且家中負債累累,要求賠償38萬,因肇事者家屬困難只有能力賠償8萬元。而肇事司機已被關押,沒有收入來源,無支付能力。死者要求政府給一個公正的交代。
1月16日,按照縣人民政府的批示,迅速召集人民調解委員會召開緊急會議,商定初步調解方案,首先平息死者家屬的情緒,了解事件的始末。由于雙方賠償差距太大,調解工作難度巨大,調委會工作人員積極與政府全力聯系溝通,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口,最后決定分兩頭進行調解、勸導。然后調委會工作人員在相關部門、人員的大力支持下立即分兩頭開始耐心調解、細心勸導。因受害者家屬情緒激動,溝通難,有時連家門都不讓進。加上肇事司機已被關押,車主也是難處多多,調解工作進展緩慢。后來,調解工作人員多渠道聯系當事人的親戚、朋友、村干部等,對雙方當事人進行勸導、調解,使調解工作的主動權掌握在調解工作人員手中。經過20多個小時努力,死者家屬做出讓步,雙方當事人按照國家的賠償標準終于達成初步意向,并簽訂調解協議。最終由肇事者一次性向死者家屬賠償人民幣15.8萬元,并且已經全部履行完畢。經過調解工作人員堅持不懈的努力,一起交通事故逃逸死亡案終于塵埃落定,調解工作人員臉上也露出了輕松的笑容。最終,雙方家屬盡棄前嫌,握手言和,并對調解工作人員表示極大的感謝。(唐光新 顧啟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