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交警依法對轄區一家客運企業罰款5000元
2月21日,施秉縣交警大隊對 “經處罰不改的”順達客運有限責任公司實施了罰款5000元的處罰。
1月28日,所屬轄區順達客運公司的貴H3582中型普通客車超員20%以下被大隊查處;2月3日,順達客運公司另一輛貴H09071中型普通客車超員20%以下被大隊查處;2月14日,亦所屬順達客運公司的貴HA9112小型普通客車超員20%以上被大隊查處,施秉縣交警大隊對該車實施了罰款2000元、扣12分處罰,并將其違法情況抄告縣運管部門。半個月的時間,順達客運公司所屬客車就發生三起超員違法行為主要是駕駛人交通法制觀念薄弱,心存僥幸;車輛未安裝GPS,不能及時監控;主體責任不落實,企業監管不到位、整改不到位、教育不到位。
針對以上原因,施秉縣交警大隊對癥下藥,決定組織客車交通違法駕駛人、客運企業負責人召開安全學習培訓會;督促還未安裝GPS的客運車輛盡快安裝;督促轄區客運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履行監管教育職責;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嚴查嚴管客運車“三超一疲勞”及酒駕。對“經處罰不改”的順達客運公司,施秉縣交警大隊根據《貴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規定》第二十一條:“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5000元罰款”的規定,對順達客運公司進行了處罰,并責令其立即進行整改。(唐光新 舒秀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