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突發性困難 明年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
金黔在線訊 記者昨日從省社會救助局獲悉,為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體系,有效解決城鄉群眾臨時性、突發性生活困難,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健全完善臨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對規范完善全省臨時救助制度提出具體要求:到2012年末,我省將全面建立起管理規范、標準合理、資金落實,與城鄉低保制度等民生保障政策相銜接,及時有效幫助解決群眾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暫時困難的臨時救助制度。
《意見》指出,臨時救助制度是對由于各種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暫時困難的城鄉居民家庭,給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是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救助對象:根據《意見》要求,各地要堅持保障基本生活,救急救難,便捷高效,公開、公平、公正,分級負責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對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困難的城鄉居民,包括在當地有相對固定工作和相對固定住所半年以上的農民工等流動人口予以救助。
救助標準:要根據臨時救助對象因特殊原因造成的支出情況、困難類型、家庭基本生活困難時間期限和本地臨時救助資金籌集情況,參照當地低保標準,分類分檔確定相應的臨時救助標準。原則上最低保障救助對象家庭1個月基本生活,最高保障救助對象家庭6個月基本生活。
資金來源:臨時救助制度的資金來源以政府財政投入為主,各級政府要將臨時救助資金納入本級年度預算,并可從各地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臨時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