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女戶不用愁 明年年滿55周歲者可領養老金
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近日,黔東南州人口領導小組出臺規定,從2010年1月起,對農村獨女戶、二女戶和無子女戶夫婦,實行養老、獎勵救助,夫婦年滿55歲開始享受養老金,享受自然災害救助4000-6000元,喪葬補助1000元,醫療救助6000-8000元,子女高考入學獎勵1600-4000元。
養老保障規定:農村獨女戶、二女戶,無子女戶夫婦(夫妻曾經生育子女,但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行為的;從年滿55周歲開始,直至本人亡故,第一年度領取計劃生育養老金80元;每年每人增加10元,直至增加到每人每月300元為此。實行一次性發放。
自然災害救助規定:農村計劃生育獨女戶、二女戶和無子女戶家庭,遭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襲擊造成家庭財產損失時,家庭房屋財產損毀在80%以上的為一級救助對象,損毀在50%以上但不足80%的為二級救助對象,損毀在50%以下的為三級救助對象。對一級救助對象、二級救助對象,州、縣兩級人口計生部門分別各給予3000元和2000元的救助;對三級救助對象州、縣分別酌情給予1000元以下的困難補助。
喪葬補助規定:農村計劃生育獨女戶、二女戶和無子女戶家庭,夫婦死亡的,州、縣人口計生部門各按死亡一人分別給予1000元對其家庭進行補助;女兒未婚死亡的,州、縣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各按死亡一人分別給予1000元對其家庭進行補助。
醫療救助規定:農村計劃生育獨女戶、二女戶家庭和無子女戶家庭,夫妻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治療費家庭承擔部分在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州、縣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各給予3000元的救助;治療費家庭承擔部分在5萬元以上的,州、縣人口計生行政部門各給予4000元的救助。
高考入學獎勵規定:農村計劃生育獨女戶和二女戶家庭,女兒參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被錄取為“一本”、“二本”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州、縣人口計生部門分別各給予2000元、1500元和800元的獎勵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