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縣榮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稱號
2月24 日,筆者從黎平縣環保局獲悉,黎平縣被國家環保部正式授予“國家級生態示范區”稱號。
自2004 年創建工作以來,黎平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緊緊圍繞“生態立縣、產業強縣、科技興縣、城建帶動、協調發展”的戰略構想,推進茶葉、油茶和侗鄉文化等生態民俗旅游建設,大力發展生態產業,努力實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通過生態示范區的創建,該縣順利通過國家級生態示范區(三類地區 26 項驗收指標,其中:考核指標 22 項、參考指標 4 項)考核驗收,被國家環保部列入“擬命名第七批全國生態示范區名單”進行公示,最后正式授予“國家級生態示范區”稱號,填補了我州國家級生態示范區的空白。(周志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