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吳如雄) 日前,備受關注的3名“車托”擅自雕刻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合格章及民警簽章,利用“車輛年審”部分程序模仿民警簽名,使車輛“輕松”獲得年審合格一案,在黔東南州凱里市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審查查明,去年3月至6月,被告人楊某、鄭某(女)及楊某某3人,擅自雕刻“州公安交警支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中心檢驗合格章”等3枚假印章,利用“車輛年審”的部分程序,模仿機動車定期檢驗值班民警的簽名,共騙取黔東南州14個縣市的200多輛車的年檢手續費,共計129346元。其中,除有部分車檢程序和必須交納給州交警支隊的23723元外,3被告人將剩余的105623元占為己有,導致部分被騙駕駛員的車輛被重新檢驗。
檢察機關認為,3被告人無視國家法律,擅自雕刻公、私章,騙取財物,數額巨大,應以詐騙罪追究3人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3被告人的律師辯稱,3被告人的行為應構成偽造企業印章罪,而不構成詐騙罪。
庭審結束,法庭宣布閉庭,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