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記者 潘光銀) 8月9日,黔東南州有關部門就日前該州交通部門對劍河縣劍錦航運公司8艘船舶在三板溪庫區從事非法營運活動下發違法行為告知書擬對該公司進行處罰一事,在凱里舉行聽證會。
據介紹,今年7月17日,黔東南州交通局下發違法行為告知書,稱劍河縣劍錦航運有限責任公司8艘高速船舶未經批準,擅自在三板溪庫區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擾亂了水路運輸經營秩序,擬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3.8萬多元罰款。之后,劍錦公司認為所述事實與真實情況不符,提出聽證申請。
當日上午,在凱里舉行的聽證會上,調查人航務部門陳述稱,今年6月30日至7月13日期間,劍錦公司的藍鯨68號、騰龍8號、雄鷹06號、07號、08號、黔龍號等8艘高速船只在沒取得營運證,不經過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在三板溪庫區從事營業運輸活動,取得非法收入12825.00元,嚴重擾亂了水路運輸秩序,已經違反了有關法規,應給予處罰。當事人劍錦公司申辯稱,這8艘船只沒有取得營運手續事出有因,責任不在自己,該公司為了確保船舶正常營運,曾于今年多次書面報送航務部門申辦運力,但直到7月31日公司未收到任何答復。
此外,出于生計的考慮,8艘高速船載客的情況是存在的,但是調查人員掌握的營運時間、載客收入等要素的情況與真實情況不符。這些船只實際營運的時間是6月30日至7月8日,共9天,收入僅有3000余元,除去生活費等,還倒虧200多元。
在聽證會上,調查人與當事人雙方還就其他事項展開陳述和申辯。聽證會結束后,有關部門表示將盡快得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