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引狼入室" "看房客"劫財劫色領刑14年
一心想把房子快點租出去的王小姐怎么也沒想到,由于麻痹大意竟然引狼入室、人財兩失。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日前開庭審理此案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殷冬亮犯搶劫罪、強奸罪,兩罪并罰執行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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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王小姐在浦東投資買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隨即在網上發布出租信息并留下自己的手機號碼。不久,一名操外地口音的陌生男子打電話給王小姐,詢問房子的有關情況后約定了看房時間。翌日,一名男子戴著一副大框黑色墨鏡如約而至,王小姐只身一人帶這位“看房客”上樓看房。
看房過程中,男子仔細查看了房間的每個角落,還詢問了不少問題。1個多小時后,男子表示要去銀行取錢付押金,正當王小姐轉身準備開門時,男子迅速從包里取出水果刀抵住其脖子,隨后又掏出預先準備好的膠帶和繩子,將她牢牢綁在臥室椅子上。男子很快從王小姐的包里翻出了千余元現金和5張銀行卡,并逼迫王小姐說出密碼,同時用手機拍下了王小姐的半裸照。拍攝過程中,男子還對王小姐實施強奸,隨后拿著現金、銀行卡和王小姐的身份證揚長而去。
事發后3天,公安機關將“看房客”殷冬亮抓獲。
璞萱 魯雁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