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他人遺失銀行卡取款萬元被判刑
別人取款忘記拿卡,一男子“順手”再取出1萬。昨從江岸區法院獲悉,該男子因為這一念之差,其行為構成了信用卡詐騙,被判拘役4個月,罰款兩萬。
2009年5月10日8時許,一對徐姓夫妻在江岸區建設銀行二七支行自動取款機上取錢后,將建設銀行龍卡遺忘在該自動取款機內。此時,23歲的劉某剛好前來取款,見有便宜可占,劉某從該取款機中分兩次取款,共計人民幣10000元。
劉某沒想到的是,徐姓夫妻很快發現銀行卡遺忘在取款機內,當即返還到取款地點,將劉某現場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劉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其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