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男子身綁炸藥欲與已婚女友同歸于盡
跟自己同居生子的“老婆”最后竟要棄他而去,失戀男子陳文余想不通,身綁炸藥要與對方同歸于盡。昨日,江北區法院以爆炸罪判處陳文余有期徒刑3年。
2005年,33歲的陳文余在涪陵區一家煤礦工作時,認識了江北區五寶鎮29歲女子謝某。此時,謝某已婚。相識后不久,兩人同居了,并于次年生下一個兒子。
在這段時間中,謝某的丈夫李某因長年在外打工,每次回家時間都不長,因此并不知道妻子出軌。陳文余明知謝某已婚也不太在意,只是時常催促對方去離婚。每每這時,謝某都找理由推托。
今年5月,回到家中的李某終于發現了妻子出軌,他沒有大吵大鬧,而是找妻子談話,希望妻子回心轉意。在丈夫和家人勸說下,謝某答應和陳文余斷絕關系。
5月12日,謝某在丈夫陪同下找到陳文余,說明分手后回到在五寶的家中。陳文余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大吵大鬧稱要報復。
5月13日,陳文余把從煤礦偷取的3節炸藥(共300克)、一節雷管、一個引爆器綁在身上,找到謝某的家。在趕走謝某的家人后,陳文余將謝某挾持在房內,聲稱如果謝某不離婚不回到自己身邊,就引爆炸彈。
接到報警后,江北區警方趕到現場,并派談判專家和陳文余談判。下午3時左右,涪陵警方將陳文余的父母送到現場。在父母勸說兩個多小時后,陳文余放棄了頑抗。此時,他已挾持謝某7個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