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教練在辦公室私藏8支槍1143發子彈 獲刑3年
《 法制晚報》消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航模隊教練李某,在辦公室內私藏8支槍和1143發子彈。其中,一支氣槍型半自動步槍是他自行研制的,消聲器和瞄準支架也是利用校內的機床自行制作的。
記者今天獲悉,李某被海淀檢察院公訴至海淀法院后,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2008年7月3日,姜某因非法販賣槍支被警方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姜某將李某揭發出來。
2008年10月22日,李某被刑事拘留。
在李某的辦公室內,民警起獲各類型槍8支,并查獲了子彈1143發。
李某交代,這些槍只有3把是自己的,分別是一支氣手槍、一支氣步槍和一支半自動步槍。
氣手槍是李某在一個叫“槍緣”的網站上購買的。氣步槍本來是把壞槍,李某以100元的價錢從網友處買來后,利用自己掌握的空氣動力知識很快將槍修好了。
最“神奇”的是那把半自動步槍。李某說,他通過網絡認識了臺灣一家公司的老總,當時他的公司正在研制一種氣槍型半自動步槍,碰到一個技術問題解決不了。該人特意從臺灣來到北京,找李某幫忙研制,并許諾研制成功后給一筆報酬。
之后,李某用了一年的時間,將槍研制出來,一直放在自己的辦公室里。
另外5支槍,有4支是姜某的,一把是一名叫“馬麻”的網友的。他們把槍放在李某處,讓其幫忙保管。
而子彈,部分是李某買槍時賣家送的,部分是姜某和“馬麻”的。
還有部分槍支配有的消聲器和瞄準支架,都是李某在業余時間里,利用北航內的機床自己制作的。
李某交代說,這些槍他沒用過,也沒有借給過別人,只是喜歡槍而已。這些槍和子彈,他一直放在辦公室天花板的吊頂上,懷著僥幸心理以為警察不會查到。
經過鑒定,送檢的槍支中,兩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支和兩支以高壓氣體為動力的槍支具有殺傷力。
被公訴后,李某在法庭上對檢方指控的事實及罪名均無異議。其律師認為,李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的動機僅是為了其個人愛好,并非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其認罪態度較好,且系初犯,校方也出具證明證實其工作成績突出,故請求法院對其判處緩刑。
經過審理海淀法院認為,李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但法院采納了律師的上述辯護意見,對李某宣告緩刑。
新聞鏈接:藏槍者是“資深教練”
記者從北航的官方網站上了解到,北航航模隊多次在全國比賽中獲得個人和團體冠軍,并創造過全國紀錄。而李某則被評價為 “全國資深教練”,還接受過《航空模型》等雜志的采訪。
官網上的文章寫道,“李教練為訓練學生天天泡在烈日炎炎的外場,早出晚歸,晚上回到住地往往是氣喘吁吁,躺在床上一動不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