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處躲債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依法被凍結工資賬戶
本港訊 (記者 李麗娟)近日,施秉縣法院執行局對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作出執行裁定,依法強制凍結了被執行人游某某在凱里市農行城東分理處的工資賬戶,以交納執行款和執行費用。
2008年4月4日,申請人竇某某在其朋友梁某某的請求下,將6000元人民幣借給被執行人游某某,被執行人游某某當即寫了一張借條并支付了一定的借款利息,還約定借款期限為一個月。借款到期后,被執行人未履行還款義務,2008年8月8日申請人竇某某去要求游某某還款時,游某某不知去向。
2009年4月28日竇某某向本院起訴,要求游某某返還借款本金6000元及承擔本案受理費,本院于2009年8月6日缺席判決游某某歸還申請人借款本金6000元。判決生效后,因被執行人仍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償還義務,竇某某于2009年12月22日申請強制執行。
立案執行后,執行法官依法向游某某公告發出執行通知書和申報財產通知書,但游某某未能在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交納執行款,也未申報財產。
通過執行法官查詢,得知游某某系黔東南州地方電力總公司施秉縣分公司內退職工,欠有多人債務,離婚多年,沒有財產,其為逃避債務早已外出不知去向,值得慶幸的是,其在原單位還享有月工資收入700元左右。施秉縣法院執行局遂作出執行裁定,依法強制凍結了游在凱里市農行城東分理處的工資賬戶以償還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