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積極挽回原告被毒死山羊損失1500元
本港訊 (記者 李麗娟)近日,岑功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因誤會而導致被告石某某毒死山羊而引發的原告楊某某訴被告石某某財產損害賠償案件,此案在承辦法官、人民陪審員及寨鄰的合力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握手言和。
糾紛的起因緣于被告石某某誤以為原告楊某某趁其不備把石塊偷放在其背簍里,其費力背回家中發現后十分生氣,認為是原告惡意在糊弄他,為了報復,便用尿素伺機毒死了原告楊某某的五只山羊。糾紛發生后雙方達成賠償協議,但被告一直不予履行,原告遂訴至法院。
該院院受理此案后,為促成雙方當事人再次達成和解,恢復良好的寨鄰關系,依法特意邀請人民陪審員姚元森及原、被告的共同寨鄰石幫發一起進行調解,從搞好寨鄰關系,維護社會和諧的角度出發,合力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讓被告明白了“遠親不如近鄰”鄰里關系的重要性,使被告內心感到十分愧疚,意識到了因一時之氣作出的不理性行為是不對的,也理應為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最后雙方握手言和,被告當場履行支付給原告的山羊損失款1500元。
岑鞏法院通過邀請人民陪審員、當事人鄰居參與案件的調解工作,形成合力,促就了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實現了案結事了、案結事好的目的,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