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責任書 全縣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位
4月16日上午,從江縣政府與21個鄉鎮政府、6個部門簽訂了《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責任書》已于簽訂之日起執行,必須完成八項工作指標: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加強日常監管,深入開展各項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切實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全方位強化食品安全宣傳教育,著力提高食品從業人員和基層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意識、食品安全常識;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制度,暢通各層級間的信息溝通渠道,加強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分析和應急處置能力等。
《責任書》規定,對食品安全工作拖沓、推諉、不積極、不主動,甚至不作為的鄉鎮、部門和人員,堅決予以責任追究。(龍慶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