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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美國海岸警衛隊員的埃里克·德溫·馬斯特斯因強奸一名18個月大的女童并拍攝下殘忍強奸場景,14日在密歇根州肯特縣巡回法院被判最高200年監禁。
據悉,馬斯特斯此前已因幾番拍攝兒童色情視頻,被判50年監禁。
【強奸幼童】
馬斯特斯現年29歲。他被控2012年將一名18個月大的女童帶到一家汽車旅館,而后將女童四肢綁在床柱上對其強奸。
美國《底特律自由新聞報》報道,馬斯特斯承認,他在8天的時間里對女童實施3次性侵犯,還拍攝記錄下強奸場景,并將視頻通過電子郵件分享給他人,以換取更多兒童色情制品。
在量刑聽證上,受害女童的母親出庭作證,稱性侵事件為女兒留下巨大創傷,她懇請法官將馬斯特斯繩之以法。
馬斯特斯在法庭上為其“可怕的罪行”道歉,稱自己沉迷于兒童色情片,而他本人也曾是性侵犯的受害者。
“我經歷過可怕的事情,所以我對別人做了(同樣)可怕的事情,”他說。
【屢施性侵】
按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說法,這并非馬斯特斯首次對女童實施性侵犯,他甚至在擔任美國海岸警衛隊員期間就開始實施這種罪行。
自2011年起,在近4年的時間里,馬斯特斯曾在密歇根州的不同地點共對5名女孩實施性侵犯。受害女童年齡在18個月至十幾歲不等。
今年3月,他因拍攝兒童色情視頻被判50年監禁。
作出最新量刑裁決的法官馬克·特魯佐克將馬斯特斯稱為“邪惡的人”,并希望他“永遠不被允許重返社會”。
“在我處理刑事案件的31年中,這可謂是最為惡劣的案件之一,”特魯佐克說,“我想向假釋委員會明確表示,當馬斯特斯79歲(能夠申請)假釋時,我不希望他被釋放。”
據報道,馬斯特斯的哥哥蒂莫西·馬修·馬斯特斯也犯下同樣罪行,后者因性侵一名10歲女童已被判27年監禁。(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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