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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成了老大難問題。南陽市紀委也介入了調查,案件顯得更加撲朔迷離。
《南陽“雙法人”企業存立調查》于8月26日刊出后,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9月18日下午,金正珠寶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華文海接到來自南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電話,電話里工作人員告訴他,紀委已經開始調查“金正公司變更法人不被南陽市工商局受理”一事,需要金正公司再遞交一些補充資料。
9月份,《民生周刊》記者再次來到南陽,繼續追蹤該事件。
華文海依舊很郁悶,他覺得無法理解,一個公司變更法人的簡單程序把南陽市紀委也攪和進來。紀委的介入,讓該公司的法人變更顯得撲朔迷離。
《民生周刊》記者再次采訪時,南陽市工商行政部門以紀委正在調查為由,拒絕再次受理該公司的“法人變更”。
繞不過的情感糾葛
從2010年3月第一次向南陽市工商局申請變更原法定代表人開始,華文海已經等了3年6個月。
在這3年6個月里,這家企業一直處于“雙法人”狀態。除了華文旭作為股東大會選舉的法人,該企業還有一個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備案的法定代表人——馬玉琴。
雖然馬玉琴只是一個在工商行政部門“備案”的法人,但是,從2006年12月到現在,她的法人地位卻一直無法撼動,即使金正公司交齊南陽市工商行政部門所需要的全部變更資料。
南陽市工商局拒絕承認金正公司通過股東大會罷免馬玉琴的決定,三年時間里多次拒絕受理該公司變更法人的申請。
“ 到現在為止, 這個公司仍然只有一個法人。”該局副局長王福建再次接受本刊記者采訪強調,“該公司根本就不存在兩個法人。”目前金正公司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的法定代表人仍然是馬玉琴。
南陽市金正珠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原法人華文海占60%股份,其父華恒成占40%股份,公司發展至2010年在南陽全市已達14個連鎖店。其中南陽市5家,縣里9家,資產逾億元。
2006年12月,公司法人變更為馬玉琴,她是華文海的結發妻子。
他倆結婚18年,馬玉琴一直未能生育,華文海也從未想過要和她離婚。但是,有著“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傳統觀念的華文海也犯了一個錯,他在外面與人偷偷生了兩個女兒。馬玉琴表面上也承認這兩個女兒,并帶回家與他們一起生活。
在華文海看來,一家人中誰當金正公司的法人都一樣。
2010年1月27日早上,吃過早飯的華文海準備送大女兒華茵(化名)上學,剛下樓就被突然出現的五六個警察扭送到警車上。
華文海被南陽市公安局臥龍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才知道,自己是被妻子馬玉琴以重婚罪告了。在華文海被拘捕當天,馬玉琴以公司法人身份勒令個別店員分頭趕赴13家金店,并以公司的名義向各家金店的負責人下達了盤點停業指令,后將市值逾5000余萬的貨品轉移至他處。
馬玉琴以公司法人的身份不斷向外轉移公司財產。金正公司昔日輝煌的企業已經成為空殼。工商局從中獲利?
華文海咨詢了律師,得知如果需要在工商部門變更法人,只需召開股東大會,簽署《股東合議決定書》,然后再向工商部門申請即可。
按照律師建議,2月21日,金正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并簽署了《股東合議決定書》,決議內容主要包括罷免馬玉琴法定代表人資格,解聘其在金正公司的一切職務。選舉華文旭為金正公司法定代表人。
華文旭這個法人當得可謂艱難,原本以為通過股東大會的決議后,只需在工商部門備案就可走完的程序,一拖就是三年。
2010年3月18日,華文旭委托其子華鵬遠來到南陽市工商局申請依法變更該公司法人。該局工作人員表示要局領導審查和簽字才能辦理。
華文海沒想到,法人變更在南陽市工商局屢次受阻。材料不全、營業執照尚未年檢等都成為金正公司不能變更法人的理由。
“我往南陽市工商局跑了上百趟,就為了能解決法人變更的事情。”華文旭告訴本刊記者。他多次找到當時分管業務的杜榮峙副局長,而每次杜局長總是笑臉相迎,但是,對于提出的申請變更法人事宜卻閉口不談。”
在消極等待了一年之后,華文海、華文旭等金正公司股東向該局的上級行政主管機關——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稱河南省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
兩個月之后,河南省工商局依法受理該復議申請,在綜合雙方舉證質證意見后認為,南陽市工商局對金正公司申請事項不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并出具相應法律文書構成行政不作為。該局責令南陽市工商局依法受理金正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申請。
依照《行政復議法》的相關規定,南陽市工商局應首先無條件執行省局作出的“受理金正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申請”復議決定。
讓華文海更沒想到的是,南陽市工商局兩年都沒有履行河南省工商部門的行政復議。這兩年間,分管該業務的副局長杜榮峙已經退休,由王福建接任這一職務。但是,金正公司的法人變更仍然不被受理。
金正公司在河南有一定的名氣,有人透露,南陽市工商局之所以遲遲不給該公司辦理法人變更,是因為相關人員從中獲利。但是,《民生周刊》記者并未找到相關證據證實這一傳聞。
紀委介入調查
南陽市工商局有著自己不作為的理由。王福建在9月18日接受《民生周刊》記者采訪時再次強調,市局在執行省局的行政復議決定過程中,又出現了新的情況。
他所說的新情況該局注冊科科長張全德在8月接受《民生周刊》記者采訪時也曾經強調。
新情況指的是,華文海一方以金正公司的名義,于2011年10月17日向該局遞交了《要求南陽市工商局盡快履行省局行政復議決定書的申請書》,要求該局立即變更法定代表人。
同日,馬玉琴也向該局遞交了《緊急情況反映和強烈要求》,稱“金正公司”從未向河南省工商局提出過任何復議申請,也從未向工商部門提出過法人變更等事項的申請。
而早在2010年4月10日,馬玉琴就以“金正公司”的名義向該局遞交了《申請書》,稱自己現任公司董事長,該公司營業執照及公章都在她處保存,沒有她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到南陽市工商局辦理任何手續。
“鑒于三份申請相互矛盾,我局于2011年10月25日向該公司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書。”張全德說。
“南陽市工商局在是否受理上已經沒有行政裁量權,只有遵照執行復議決定的義務!”河南華都律師事務所律師華成先向《民生周刊》記者解釋說。
依據《行政復議法》第32條的規定,無論何種原因,市工商局都必須履行復議決定。
與8月的解釋不同,《民生周刊》記者的第二次采訪中,王福建出示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9月11日《關于南陽市工商局是否執行河南省工商局行政復議決定請示的答復》。
該答復與河南省工商部門在2011年7月出示的行政復議書大相徑庭。記者看到該答復的內容是,南陽市工商局是在執行河南省工商局《行政復議書》的過程中,依據南陽市金正珠寶有限公司提供的新的申請材料做出的新的行政行為,不構成行政不作為。
而上次的答復是:構成行政不作為。河南省工商部門兩次裁決不一的關鍵是“新的申請資料”。
“這就是概念偷換。”華成先告訴記者,金正公司并未提交新的申請資料,馬玉琴已經被公司股東大會罷免法人資格,她提交的申請不能稱之為“金正公司的新資料”。而且,馬玉琴并不是金正公司董事長,因此,她在被股東大會罷免了法人資格后,不能再以“金正公司”的名義向工商部門遞交申請書。
三年多時間過去了,在外界看來非常簡單的“變更法人”在金正公司這里卻成了老大難問題。
“紀檢委正在調查我們,一切都需要等調查結束后再說。”南陽市工商局局長李超以紀委正在調查為由,拒絕透露金正公司法人變更是否受理。
《民生周刊》記者采訪南陽市紀委常委劉英凱時得到的答案是,本次調查只涉及工商行政部門在工作中是否有違法亂紀行為,對于工商部門正當的行政工作并未有任何影響。
“怎么可能不影響?”碰到這個事情,李超也感覺很尷尬,他告訴記者:“再等等,相信紀委很快就會有結果。”
□ 本刊記者 呂天玲 郭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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