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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意外的話,大額可轉讓同業定期存單(NCD)將于年內推向中國銀行間市場。
12月9日,已正式施行的《同業存單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無論從其關于發行主體、方式、期限還是“按年備案、余額管理”的管理方式,均在市場預期之內。
“市場對于同業存單業務出臺早有預期。作為同業存款的一種替代品,其進步主要不在于定價機制,而在更加標準和可流通。未來發展成熟,能夠為一般大額可轉讓存單業務提供重要參考。”安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高善文在其團隊最新研報中如是指出。
這恰是同業定期存單之于利率市場化進程的關鍵所在。12月9日,按照多位國有大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分析,根據監管層的既定策略,下一步同業存單投資和交易主體將從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類產品”轉向一般公司類投資者開放,而如果條件成熟,未來NCD可能還要面向個人投資者。
至于發行主體,未來也有可能從“存款類金融機構”擴大至一般公司類投資者,當然這個節奏可能要更加晚一點。
對于商業銀行而言,作為同業存款的替代者,同業存單帶來負債端的沖擊或許沒有想象的那么大,但更加積極主動的負債調整已是不可避免;同時,NCD的出現將意味著當前方興未艾的同業業務經營模式的根本性重構。
同業模式的轉變,關鍵點仍然在于同業存單對同業存款的替代性。傳統的同業業務更多的在場外進行,且權限多已下放至商業銀行分支機構;而按照目前備案制的設想,未來同業存單業務有可能都集中在商業銀行總行。
“未來總行有可能集中上收同業業務的權限,這對商業銀行總分行之間的業務結構、同業業務模式、分行的收入結構都會產生一系列實質性影響。”一位大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如是分析。
目前金融機構同業存款占一般存款的比例在10%-15%之間,此類存款在2005年已經實現市場化定價。
是否納入存貸比?
前述辦法對同業存單發行人、交易場所、交易主體、期限、信披等作了一系列說明。
NCD性質為“定期存款憑證”,其發行主體為“存款類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及人民銀行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但目前尚僅限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成員單位”。
正如前文所述,同業存單投資和交易主體為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成員、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類產品,由于同業拆借市場成員主要為法人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分行,這意味著信托產品等可能被排擠在交易之外。
至于同業存單發行管理方式,《辦法》規定“余額管理、央行備案”的做法,即存款類金融機構發行同業存單,應當于每年首只同業存單發行前,向人民銀行備案年度發行計劃。
同時,存款類金融機構可在當年發行備案額度內,自行確定每期同業存單的發行金額、期限,但單期不得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發行人年度內任何時點的同業存單余額均不得超過當年備案額度。
相比上述制度安排,市場可能更加關注同業存單的性質界定,即同業存單是否被視作同業存款,是否需繳納存款準備金及納入存貸比考核。
《辦法》并未給出明確說法。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認為,NCD性質為“定期存款憑證”,雖然要另辟賬戶,但意味著可以計入“定期存款”,可以計入貸存比,可享受未來將出臺的存款保險。
安信證券也認為,在繳存和存貸比考核方面,同業存單業務監管與一般的同業存款保持一致的可能性比較高。
不過,也有市場人士認為,從產品投資者的范圍看,同業存單不屬于一般存款范圍,而屬于同業存款會計科目,從而無需上繳存款準備金,但同時也無法納入存貸比考核。
同業模式之變:總分支格局調整
作為同業存款的替代者,同業存單將對當前蓬勃興起的同業業務產生怎樣的效應?
“下一步NCD全部推開以后,對銀行的影響就大了,存款就不再是低層面固定利率的存款,而是隨行就市,原來有些客戶想做銀行理財的,可能也不會做了,而是買一張NCD去。” 對于NCD對商業銀行理財、同業業務產生的替代和擠出效應,一位國有大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如此描述。
過去幾年,同業業務不僅是銀行規模擴張的利器、有效的盈利手段,更是重要的資金來源。五年前,中型股份制銀行同業負債占總負債的比例約為15%左右,而到2012年末,這一比例達到25%,最高者甚至達37%。
如果關注銀行體系存款波動與同業拆借市場高度的正相關問題,你會發現,負債考核之下,銀行往往通過同業存款,將保險、基金等一些異地資金吸收過來,這些資金帶有明顯的拆借性質,但在會計統計上往往被歸到同業存款項下。實質上,其利率定價也并非按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業存款定價水平,而是隨行就市在Shibor利率的基礎上加點或降點執行。一句話,本質上是同業拆借資金,但表現為“場外交易”。
“一些中小銀行采取了激進的策略,將本應設置在中后臺管理部門的利率定價權、資源配置權和風險控制權不加限制地下放。”上述大行人士點評。
此前一位地方銀監局人士告訴記者,同業業務開展方面,中小銀行的分行擁有充分的靈活性,享有定價權,吸收資金、自主開發產品、產品研發的權利,“太靈活”以至于有的分支行,“往往講一個故事,包裝一下,產品就可以發了。”
隨著同業存單的出現,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總分支機構內部話語權重新劃分已不可避免,權限向總行上收是大勢所趨。
“資產負債多元化將成為總行統一策略,有一些考核的東西也在進行調整。”上述大行金融市場部人士說,NCD出來以后,商業銀行如何進行主動負債管理,“什么時候發NCD,發多少,這東西都是要通盤考慮,這需要多項負債業務統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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