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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條關于“七種高速開車危險小動作”的微博在網上熱傳,并得到警方轉發。記者發現,這七種危險“小動作”幾乎全是駕駛員習以為常的 “舉動”。交警部門表示,一些嚴重的交通事故,的確與這些“小動作”有關。
別小看這些不經意的 “小動作”,引發的事故卻可能造成巨大損失。10月6日凌晨5時許,蘇州一輛黑色小轎車翻倒在路邊荒地里,四個輪胎全部爆胎,天窗粉碎。經調查,這名駕駛員駕車時低頭拿起礦泉水喝了兩口,抬起頭時發現前方有輛貨車,因避讓不及撞上了前方貨車,導致車輛失控撞斷隔離護欄,沖到對面車道。所幸駕駛員人沒有大礙,但是車輛損壞嚴重,定損后損失達150萬元。
有些事故當事人則付出了血的代價。曾有一輛從上海趕往浙江新昌的轎車,駕駛員當時在吸煙。超車往回打方向的過程中,駕駛員往車內煙灰缸中彈了彈煙灰,目光順勢往下,結果沒等駕駛員目光轉回,車子就撞上了前面的一輛大貨車,副駕駛座的乘客當場死亡。
記者采訪中發現,不少駕駛員在駕車時存在撥打手機、發短信、刷微博、吸煙、喝水等“小動作”,且不認為這些行為會影響通行安全。“我很熟悉手機鍵盤,發短信基本上是盲打。”駕駛員李先生說,他駕車時看短信一般會把手機舉高,“這樣不會影響視線”。而偶爾回短信則會“看一眼手機,看一眼路況,一旦有緊急情況立即剎車。”而自稱“很注意安全”的駕駛員趙先生則說,他會先看看前方一百米內有沒有其他車輛,或是車速在40公里/小時的情況下再決定做其他事。
各種研究顯示,駕車“小動作”很容易引起駕駛員分神。弗吉尼亞理工大學運輸學院的研究人員在長途運輸卡車駕駛室內安裝攝像頭,對100多名卡車司機長達18個月的跟蹤調查后發現,開車發短信時發生車禍的幾率是不發短信時的23倍。目前,美國已有多個州立法禁止司機開車時發短信。英國研究發現,傾聽別人的交談會使大腦頂葉的活躍性增加37%,這就意味著即便不用手持電話,也會讓人分神。還有實驗對196名志愿者進行測試,發現打手機時人甚至不能走出一條直線,更遑論駕車。業內人士分析,以駕駛員點煙為例,視線將離開前方1至2秒,如果車輛時速為100公里/小時,這就意味著1秒鐘車輛就會前行27米多,如果前方車輛急剎車或兩側車輛變道,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幾乎是100%。
按照目前法律規定,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2分。但一些駕駛員因撥打、接聽手機被交警攔下后,居然不知自己為何違法。交警部門提醒駕駛員,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駕車時應禁止做這些“小動作”。
“不打電話、不發短信可以,但要做撓癢這樣的動作怎么辦?”一些有經驗的駕駛員給出建議:一些動作可以請副駕駛座乘客幫忙完成,一定要自己完成的,則應靠邊停車完成后再上路行駛。
安全提示
開車時不應有的“小動作”
換CD碟片或調節收音機
摸手機、接手機、撥號碼、收發短信
設置GPS衛星導航儀
摸煙盒、掏煙、找打火機、點火及彈煙灰
撓癢癢,尤其將手伸至后背撓癢
吃東西、喝水、擰水杯蓋或瓶蓋
扭頭與旁邊或后排乘客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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