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日,東京1500人舉行游行示威,抗議核輻射和核污染。
東京電力或遭“肢解”或先由政府監管東京電力, 繼而重組拆分
據新華社電 日本政府內部正討論一份方案,可能先由政府監管東京電力公司,繼而著手重組和拆分這家福島第一核電站運營商。
東電實際已經破產
日本《朝日新聞》網站英文版16日報道,政府內部3月28日開始認真討論如何處理東電公司。
依照方案所含設想,一旦東電賠償金數目確定、福島核電站輻射泄漏處理成本估算完成,就可以進入破產程序。
同時,需要制定特別措施法,將東電置于政府監管之下,為破產重組鋪平道路。
法律將規定,政府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監管東電高層人事、賠償過程和管理改革;由政府向東電提供擔保,從銀行貸款,用于與處置核電站事故相關的費用;允許這家企業延期償還3月11日地震和海嘯前所欠債務。
日本《每日新聞》15日報道,政府當天著手討論制定災害賠償框架方案,最終賠償額可能達數萬億日元。
東電2009財務年度資產額13.2萬億日元(約合1590億美元),負債10.6萬億日元(1276億美元)。《朝日新聞》所獲估算數據顯示,賠償和事故處理費用合計大約10萬億日元(1204億美元),意味著東電實際已經破產。
重組規模將遠小于現在
依照擬議方案,東電將重組為一家控股公司和數家子公司,分別經營發電和輸電業務。發電部門中,火電和水電企業將逐步出售。最終,東電將變成一家輸電企業,規模遠遠小于現在。
一些政府人士說,拆分可能在制定特別措施法兩年或三年后開始。
日本電力企業同時經營發電和輸電業務。這份方案得到政府內電力行業“改革派”支持。
英國私有化電力行業時,分離發電和輸電部門,旨在推動競爭,繼而降低電價。
東電1951年成立,雇員超過3.8萬人,提供日本三分之一供電需求,包括首都東京。
分析
最終方案或被“摻水”
據新華社電 這份方案仍屬“秘密”。經濟產業省所屬資源能源廳一名高級官員說,方案沒有獲得批準。經產省一名中層官員說:“它眼下僅在總理官邸和國家戰略室內部討論。”
《朝日新聞》評論,這份方案的命運部分取決于政治角力。具體而言,就是經產省及資源能源廳內兩派較量。
2004年左右,屬于電力行業改革派的兩個人擔任經產省事務次官,這一派取得優勢。不過,反對改革派眼下把持經產省要職。前資源能源廳長官石田徹退休后,今年1月“下凡”東電,任職高級顧問。
評論說,方案可能遭國會內的政客和經產省官員“摻水”。
《朝日新聞》報道,東電與政界“關系硬”,在主要政黨和國會“有人”。另外,這家企業花大錢做廣告,影響公眾對核電安全的看法。
預防
核電站強制自查 避免供電中斷
據新華社電 日本政府15日晚要求核電企業檢查并改進核電站供電系統,避免再次出現福島第一核電站供電中斷情況。
一份調查報告顯示,福島核電站事故發生前,多數核電運營商沒有就長時間斷電做好準備。
日本原子能安全保安院發言人西山英彥15日晚在記者會上說,政府要求包括東京電力公司在內的13家核電企業檢查核電站抗災能力,5月16日前提交報告。
這些企業必須加強核反應堆供電線路抗震能力或者重建線路;必須把所有電氣設備置于防水結構中。原子能安全保安院先前要求每一座核反應堆至少配置兩臺備用發電機,安裝消防泵,配備電源車。
日本《朝日新聞》網站16日發布一份調查報告,顯示3·11地震前,多數核電企業沒有就長時間供電中斷做好準備。調查對象為10家企業和日本原子能研究開發機構,轄55座核反應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