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扭曲”、“隱患”……有關部門15日出籠的三份供應鏈最新調查報告,多處使用了這些字眼,對沃爾瑪、家樂福、國美等零售巨頭現行的盈利模式進行了抨擊。
八成零售商強行壓價
“目前大型零售商的盈利模式主要不是依靠經營商品,而是通過向供應商收費獲利。”北京商業管理干部學院院長、中國供應商研究中心主任楊謙對CBN記者說,目前零供關系顯失公平的情況非常嚴重,已經危及到整個產業鏈的和諧,甚至潛伏著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隱患。
15日,中國供應商研究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國際行動援助組織等單位聯合在京發布了《中國供應商生存狀態調查》、《農產品供應鏈調查》和《中國茶葉供應鏈調查》等三份報告。
據楊謙介紹,上述調查歷時一年多,對全國20多個城市供應鏈各方進行了供應鏈模式、利益分配、政策措施等方面的調查。
調查顯示,目前供應商群體以中小企業為主,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下的企業占總數的92.38%。絕大部分被調查者認為零售商是零供雙方中掌握話語權的一方。有77.67%的被調查的供應商表示,零售商處于絕對優勢地位,供應商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有近80%的被調查者認為零售商在與供應商談判時有強行壓低價格的行為。甚至有52.73%的被調查者稱,合同經常被零售商擅自變更和解除。
“商品毛利額應是零售商的利潤主體,也應該是供應商的主要利潤來源。”楊謙稱,但調查顯示,零售商轉嫁給供應商的費用按保守數值計算占供應商銷售額的7%,按平均數值計算占銷售額10%左右,即供應商利潤的主要來源商品毛利的絕大部分甚至是全部被零售商拿走,導致供應商盈利艱難甚至虧損。
報告以國美電器(1.12,0.00,0.00%)公司財務報表披露數據為例:2006年度國美經營活動利潤9.14億元,同期來自向供應商的收費等收入有8.88億元;2007年度國美經營活動利潤18.03億元,同期來自向供應商的收費收入有18.43億元。
調查報告還首次披露,在被問及“零售商是否按標準對供應商的生產條件進行檢查”時,選擇“根本沒有供應商標準”的占20.11%,選擇“從不檢查”或“很少檢查”的占47.89%。這極有可能造成大量低價黑工廠的存在,出現類似“問題奶粉”的假冒偽劣產品。
供應鏈的逐級壓榨
調查發現,由于零售商延期向供應商支付貨款,迫使供應商不得已擠壓上游供應商的貨款,有72.85%的被調查供應商延期支付上游供應商貨款的周期在1個月以上。有34.35%的被調查者傾向于采取減少員工人數和降低整體工資、福利水平的措施。
“我們本次調查的對象中有52.94%的供應商屬于食品行業,而從事食品加工生產的源頭大部分在農村,這種做法的最終結果很大程度上影響到農民的利益。”楊謙說。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喻聞博士此前曾對廣西靖西、寧明的甘蔗供應鏈進行了調查,他發現,當地農戶普遍反映訂貨公司提供的肥料價格要高于市場價,收購價格又偏低。
喻聞認為,在“買方指導”的不平等環境下,生產者(尤其是小農戶)往往會無奈地受買方定下的條件所支配,使本來有利農村發展、改善農民生計的發展模式(公司+基地+農戶),變成一種在供應鏈中逐級壓榨處于弱勢的基層生產者的系統。
上述報告稱,“供應商層面也存在問題”。商務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至今已經實施兩年多。但調查發現,有67.82%的被調查供應商沒聽說過,或聽說了但不了解。
調查顯示,88.44%的被調查供應商期待政府介入協調零供關系,有66.46%的被調查者認為政府應通過加大執法力度和加強立法介入協調零供關系。有28.4%的供應商認為政府應當支持組建行業協會,其中有48.63%的被調查者希望行業協會在維權方面提供幫助。
上述報告認為,當前我國的零供關系處于一個非常不合理且隱患嚴重的階段,應盡快將《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上升為更具法律效力的條例,在《反壟斷法》的基礎上,推動對扼制“濫用零售商優勢地位”行為細則的制定,同時加強政府干預,引進公益訴訟機制。
不過,臺資企業北京育青食品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張樂霖認為,解決零供關系應當靠市場手段,“通過利益交換、條件交換,效果可能會更好”。



